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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0 10:15:45纠错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揭阳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美术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艺体类在没有以合成投档总分出档的省(区、市),专业录取规则为:在文化分和术科分双上线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术科分从高到低录取,额满为止。考生术科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文化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文化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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