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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9:37:52纠错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本科招生类型为:普通高考招生、中职升学考试招生、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其中普通高考招生包括:普通文理类、艺术类(美术设计类)、少数民族预科、各类国家及地方专项等。

第十七条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高职(专科)招生类型分两大类:即普通高考招生、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其中普通高考招生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专项、定向培养军士、艺术类(美术设计类)、普通文理类、各专项招生等类别;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包括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招生、中职升学考试招生、中高职五年一贯制转段考试招生和单考单招。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美术设计类)招生按《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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