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菜单
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艺术专业>江西理工大学

2024江西理工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5-30 17:12:24我要纠错

2024江西理工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江西理工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相关专业考生,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所在省统(联)考成绩,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即可报考我校。投档排序原则按照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未作相关规定,对进档考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男女比例不限。考生录取后,专业一律不予更换。但可在入学第二学期时,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申请调整专业;也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学位)。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只按考生志愿录取,不列入专业调剂范围。

第二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相关推荐更多

热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