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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5:13:10纠错

井冈山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井冈山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学校执行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实行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政策录取;若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无明确规定,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列入江西省艺术类提前本科单志愿批次的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舞蹈表演等有关专业: 文化成绩须达到江西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专业成绩须达到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按相关专业省统考小专业成绩(其中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不含专业笔试和视唱成绩;舞蹈表演为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标签:井冈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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