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东华理工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东华理工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第七条 学校对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不作外语统考语种限制,学校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除定向培养军士生专业外,其他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八条 学校录取遵循以下原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进行,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2.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原则择优录取。如无投档排序原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文化总分×50%。
3.若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4.按专业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以学校和各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进行。
第九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计入投档成绩的加分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