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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11:10:16纠错

池州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池州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第九条 报考英语、商务英语、法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口试成绩不低于4分(有口语考试的省份),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150分制);报考应用化学、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环境工程、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专业的考生不能色盲、色弱;报考地理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的考生不能色盲。

第十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无历届生、应届生限制。

第十一条 艺体类招生使用各省统考成绩,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综合成绩(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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