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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11:08:40纠错

宿州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宿州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本科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招生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业统考成绩;有统一投档、录取规则的,按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投档和录取规则执行。

安徽考生报考舞蹈表演专业时,须根据专业方向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相应模块的统考,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按“模块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舞蹈方向按“模块四”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湖南省投放的艺术类专业,平行组投档、录取,录取规则为文化、专业均达到湖南省划定的相应类别的控制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

河南省投放的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标签:宿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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