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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6-28 9:29:07纠错

银川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银川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1.学校未组织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专业,认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课统考或省校际联考成绩,并按照相关省份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若相关省份未明确规定录取规则,则按照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总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2.学校202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摄影和广播电视编导四个专业在河北等10个省组织了校考(具体校考省份及专业以学校2023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公告为准),考生报考相关专业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取得学校相关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则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者。若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将根据文化课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为语文、英语。

3.考生生源省相关专业未组织省统考,同时学校也未组织校考,专业课成绩认可考生参加其他本科院校组织的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将根据文化课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为语文、英语。

第十九条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艺术类统考专业按综合总成绩排序(综合总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并使用“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体育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并使用“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新生入学一学期后,可按照个人实际情况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互转;文史经管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理工类专业(文理兼招专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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