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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5:43:33纠错

四川文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四川文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对应专业类别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2.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根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根据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顺序。

3.所有艺术体育专业文理兼收,具体招收科类和计划数以生源地官方公布的为准。

4.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艺术类与体育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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