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校库> 嘉应学院 站内搜索
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艺术专业

嘉应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9 17:39:55纠错

嘉应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嘉应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广东省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体育类)分类录取,广东省以外录取科类详见生源省(区、市)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专业录取要求:

艺体类专业录取,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统考术科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1)面向广东省招生的艺体类专业的录取,音乐类、舞蹈类、体育类专业,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靠前的考生,美术类专业先安排投档总分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

(2)面向广东省以外其他省份招生的艺体类专业的录取,优先录取投档术科成绩高的考生。统考术科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标签:嘉应学院 

相关推荐更多

热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