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我校执行国家及各省、市、区招生录取相关政策,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艺术类专业,符合投档条件的线上考生全部投档,按照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排序录取。
艺术类专业(类)录取原则: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类)考生,须参加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通过省控分数线。
我校组织艺术专业(类)校考省份,考生须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类);非组织校考省份,学校承认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使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排序录取;使用文化课成绩或者专业课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美术设计类专业(类)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表演专业及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10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高从高到低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