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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6-6-29 13:26:16我要纠错

2026年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工作规定》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

1.加分原则:学校在专业录取过程中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政策性加分和降分,经所在省市招办批准投档到我校的,我校根据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2.录取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专业确定方法:

1.专业平行志愿模式:按考生投档专业确定录取专业。

2.院校平行志愿模式、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志愿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处理,专业不设分数级差。

3.顺序志愿模式:按投档成绩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

第十五条 体检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考生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一)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二)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三)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四)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五)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六)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 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 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 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除上述六类情况之外,专业没有体检要求限制。报考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等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结合自身条件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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