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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宿迁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6-6-28 12:26:11我要纠错

2026年宿迁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宿迁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一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十二条 英语、英语(师范)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课仅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

第十三条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美术、音乐、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

十四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录取,或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 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对于普通类进档考生,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依次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投档成绩相同时,学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投档排位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确定专业。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明确的同分排位政策,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十六 艺体类专业录取办法

(一)报考我校美术、音乐、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且高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艺体类进档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艺体类专业统考的投档规则录取。若生源省无明确的投档规则,则以高考文化成绩为录取依据。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我校艺体类录取规则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不一致的,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为准。录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七条 对于进档考生,学校优先安排能够满足其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考生未能被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调剂录取到未录满且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直至计划录满为止。调剂录取专业的考生优先级低于其他考生。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第十 学校仅认可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不再单独认定其他加分项目。

第十 学校所有专业录取时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二十 学校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其中: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程度轻度色觉异常所列专业外,还包括美术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对于该指导意见中“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所列情形,相关考生应慎重报考化学类、生物类等专业。考生被录取后,转专业事宜按照《宿迁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二十一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培养,按照江苏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按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所涉录取规则如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如教育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学校将相应作出调整。

标签:宿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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