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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5:14:37纠错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公平选拔、公平竞争、阳光招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不限制男女比例,应届生、往届生一视同仁。

3.进档考生,一般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时,无分数级差要求。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未被志愿专业录取的情况下,征求考生意见是否被调配到未录取满额专业的意愿。

4.相关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

5.加分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

6.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体类各专业统一认定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2)文化考试成绩及艺体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专科录取控制线的进档考生,在专业、文化双上线情况下,按进档考生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无明显X、O型腿,形象气质佳;无色盲、色弱、斜视;面部、颈部、四肢无文身、明显疤痕和胎记;身体健康无心脏病、其他传染性和心理疾患;女生身高:163cm-175cm;男生身高:173cm-186cm。

8.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生活能自理的残障考生,符合所报专业要求、成绩达到录取标准的,正常录取。

9.录取信息按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规定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学院电话或官网查询。

10.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退档、不转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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