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四川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四川师范大学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当年制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非外语类专业学生进校后以英语语种优先安排教学。“中高计划”项目以雅思考试成绩作为赴外方继续学习的条件,非英语语种、英语学习基础相对薄弱的考生谨慎报考。
“中高计划”项目录取的学生,严格按照《四川师范大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联合培养项目管理办法》的“未能出国完成外方学业,或最终未能达到中高计划联合培养项目既定培养目标的学生,根据其获得的课程学分情况,作结业或肄业处理。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的70%及以上的,准予结业,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未达结业条件的学生,按肄业处理,由学校颁发肄业证书。”执行。
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如存在录取未满额的专业,则在未能满足专业志愿的普通类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到相关专业;若未能满足专业志愿的普通类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如遇投档成绩与专业志愿均相同的情形,学校按以下顺序录取:
(一)“3+1+2”高考模式的历史类考生按照历史、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分值大小排列顺序录取,物理类考生按照物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分值大小排列顺序录取;
(二)“3+3”高考模式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分值大小排列顺序录取;
(三)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文史类考生按照文综、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分值大小排列顺序录取,理工类考生按照理综、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分值大小排列顺序录取。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数排序原则(四川省考生的专业成绩均须达到四川省体育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化成绩须达到四川省体育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50 分及以上,省级公费师范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等专项计划除外),依据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排序规则,则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分值大小排列顺序录取。
如存在录取未满额的体育类专业,则在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调剂的体育类考生中,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到相应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一)书法学专业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数排序原则(四川省考生的专业成绩均须达到四川省书法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化成绩须达到四川省普通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依据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排序规则确定先后顺序进行录取,若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排序规则,则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分值大小排列顺序录取。
(二)戏剧影视文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本章程第十五条所规定的录取办法,且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能申请调整到其他普通类专业。
(三)其余艺术类专业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排序规则确定先后顺序进行录取,若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排序规则,则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分值大小排列顺序录取。
如存在录取未满额的艺术类专业,则在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调剂的相应的艺术类考生中,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到相关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师范类专业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还须符合教师资格申办地关于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相关要求。
(一)色弱考生学校不予录取的专业有: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心理学、环境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
(二)色盲考生学校不予录取的专业有: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心理学、环境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美术学、地理科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