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电子科技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电子科技大学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三条 电子科技大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国家政策性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强基计划。
第十四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普通类录取批次,考生进档后,在思想政治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不受专业限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电子科技大学原则上予以录取。
第十五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电子科技大学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各省安排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根据各省安排征集志愿。
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符合各项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调剂到相应科类或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相关科目成绩排队择优确定专业:文史类(历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物理类)和综合改革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七条 电子科技大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第十八条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执行。除规定的条目外,根据学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规定:
1.“电子信息工程(科技与艺术联合学位实验班)”专业对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疾病者不予录取;
2.“临床医学”和“护理学”专业对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