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州航海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广州航海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六条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在顺序志愿投档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05%调档。在平行志愿批次已投档至广州航海学院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十七条 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仅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和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书法类、体育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到低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则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进行录取。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第二十条 实行其他高考模式的省(区、市),录取原则按照该省(区、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非外语类专业主要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中外联合培养项目在国内学习阶段主要为英语教学,在国外学习阶段为全英语教学,对英语水平有一定的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学校原则上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六条 航海类专业学生体检要求说明:
(一)身高和视力要求
1.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辨色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复视;身高1.60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8(0.6)及以上。
2.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无红绿色盲,无复视;身高1.5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
(二)近视力、听力等其他要求参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 30035-2021)执行。
(三)航海类专业学生若毕业从事海船船员工作,工作前身体条件须符合《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 30035-2021)要求。航海技术专业视力要求为: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视力要求与录取要求一致。
第二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要求无色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