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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9 16:11:39纠错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招生政策及规定,认真落实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合理”。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0%,录取男女比例不限。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并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进档考生若出现投档成绩同分的情况,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语文、数学、外语。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值计入录取排序成绩。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本省(区、市)招生考试网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一条 湖南省内考生在高考志愿高职专科批中的第一志愿栏内填报我院,我院承诺考生在达到湖南省高职专科批次的投档线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 填报我院志愿时请考生参照今年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出版的《湖南高考指南高考志愿指导·高考生源计划专辑》或其他省市《高考计划专辑》,准确填写我院名称、代码及专业代码,填报我院志愿后,请及时与我院驻各地招生老师或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731-88120011,以便我院能及时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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