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南通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南通大学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的有关规定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一)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二)对于进档的考生(普通类、艺体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投档分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同分排位顺序依次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未提供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报考我校艺体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我校录取规则若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不符,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录取信息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调剂录取安排在最后处理,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阶段处理。调剂专业志愿时,学校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调剂录取到未录满且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直至计划录满为止。如考生所报的专业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四)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五)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有招收击剑、乒乓球项目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凡取得相应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录取办法依据其体育专项测试等级和文化考试成绩,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考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按照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七)我校面向江苏省内部分地区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按照江苏省有关录取政策执行。
(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培养按照教育部、江苏省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如果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