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报考考生人数及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在当地的调档比例。艺术类专业调档比例根据各省相关政策确定。
第十三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政策执行。按我校提档比例要求投档至我校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服从专业调剂且无不诚信记录的情况下,均不退档。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四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提档,安排专业时认可加分。
第十五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以投档成绩为准,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排序,若该省无同分排位规则,则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生专业。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在综合考虑其专业志愿、科目成绩、特长及体检等因素后,则根据考生成绩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投放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有明确同分投档排序规则的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及同分排位规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折算标准执行;若没有统一折算标准,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专业统(联)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实施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须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和我校招生官网查询,招生录取规则按当地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