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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荆楚理工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6-7 17:57:09我要纠错

2024荆楚理工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荆楚理工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为依据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对应届生和社会生同等对待。

第十三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新生进校后学校组织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省份,学校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实行梯度(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五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所填报专业志愿因专业额满而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向其他缺额专业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录取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其中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本校调档比例控制在100%以内;按照梯度(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本校调档比例按各省招办规定执行。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均予以认可。

第十七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按照学科专业大类录取的考生,录取时不细分专业,进校后学校按照专业大类进行培养,1年或1.5年后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分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数字媒体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不得转换到其他专业。

第十八条 本科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招高考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实行英语、日语和俄语教学,其他专业不限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均以英语组织教学。

第十九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份,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考生投档成绩(排位成绩)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成绩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编排专业;传统高考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编排专业。

第二十条 本校面向荆门市招生的本科招生计划实行分组投档,投档线根据生源情况自然生成,面向荆门本科录取线不能低于相应湖北省普通类本科批次资格线。

第二十一条 报考本校艺术类专业考生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省专业统考,其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应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其填报专业志愿需与本人取得本省统考合格证专业一致。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本校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各省文件执行,本校不设单科成绩要求。

没有艺术类专业统考统一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艺术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一)设计学类、音乐类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40%+省级专业统考成绩×60%)的原则计算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二)舞蹈学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30%+省级专业统考成绩×70%)的原则计算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参加专业统考,安排在普通类录取。

(四)综合排位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也相同时,则依次按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三条 凡填报本校志愿的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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