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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5 10:44:54纠错

洛阳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洛阳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官方网站等形 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 校将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 德、智、体、美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加试口语,专业语种不限。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具体方式

(一)采取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校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  分的顺序录取。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参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的  顺序,取单科高分的考生录取,录满我校专业招生计划数为止。

(二)按报考我校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其他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  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三)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四)在考生报考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专业调剂 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做退档处理。

(五)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 科成绩要求。

(六)录取结果查询渠道:省考试院官网、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 生网、录取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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