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北华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北华大学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则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3.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4.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所报专业顺序划分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即在德、体等条件合格的前提下,将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从高到低按考生所报专业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5.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果其所在省(区、市)已经规定了相关录取排序办法,则按照该省(区、市)的办法执行。如果其所在省(区、市)没有规定录取排序办法,则按以下办法执行: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3+1+2)的比较顺序为: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3+3)的比较顺序为: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3)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比较顺序为:文科的科目比较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比较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依次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如以上录取规则仍无法确定录取结果,则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者。
6.对同批次投档、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在高考改革省份,对于采用“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若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在同一专业组内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
7.对同批次投档、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因考生个人意愿做退档处理。
8.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的有关规定,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定的政策加分。
9.学校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符合录取要求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0.部分特殊类型专业录取原则:
(1)若各省(区、市)录取规则与学校录取规则不同,按各省(区、市)文件规定执行。
(2)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区、市)招生专业计划,按照“[(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50%+(专业分÷专业满分)×50%]×750”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课成绩仍然相同时,再比较文化课成绩,按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二条第5款执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舞蹈学专业招收舞种仅限中国舞、现代舞、芭蕾舞。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区、市)招生专业计划,考生按“[(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750”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课成绩仍然相同时,再比较文化课成绩,按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二条第5款执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体育教育(师范)、冰雪运动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区、市)招生专业计划,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7.5+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比较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总分相同时,再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按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二条第5款执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运动训练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分相同时,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政治、英语依次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我校在未完成招生计划情况下,再录取二志愿考生。各招生项目之间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
1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学校与英国提赛德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学校与芬兰于韦斯屈莱应用科技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学校与美国康奈尔学院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学校与美国康沃斯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林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学校与俄罗斯鄂木斯克国立农业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
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创新课程〔ICC〕项目)专业、土木工程(国际创新课程〔ICC〕项目)专业、药学(国际创新课程〔ICC〕项目)专业、会计学(国际创新课程〔ICC〕项目)专业以培育创新型国际化人才为宗旨,采取EMI教学模式(以英语为媒介),通过系统引进国际先进教育理念与优质资源,为学生构建具备创新特质与全球视野的学习体系。
13.美术学(中俄〔吉林〕人才联合培养与文化创新合作项目)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中俄〔吉林〕人才联合培养与文化创新合作项目)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中俄〔吉林〕人才联合培养与文化创新合作项目)专业整合中俄双方优质教育资源,采用中俄或中英双语种授课模式,通过搭建国际化人才联合培养平台助力中俄高校教育合作提质升级,培养兼具国际视野、专业素养与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14.英语(校企合作)专业是学校与浙江汉峘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办学专业。医学检验技术(校企合作)专业、药学(校企合作)专业是学校与深圳市猛犸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办学专业。自动化(校企合作)专业、机器人工程(校企合作)专业是学校与长光工程师培训中心(长春)有限公司、吉林省光电子产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合作办学专业。网络与新媒体(校企合作)专业是学校与吉林省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吉林网)合作办学专业。车辆工程(校企合作)专业是学校与中汽协创(吉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办学专业。
15.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创新课程(ICC)项目、中俄(吉林)人才联合培养与文化创新合作项目、校企合作项目专业只录取有院校专业(专业组)志愿的考生。如同一批次同一科类院校志愿(专业组)含两个及以上上述同类专业时,考生填报其中一个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视作该生同意调剂到该院校志愿(专业组)中其他未录满的上述类型专业。
16.省属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计划、订单定向医学生、乡村振兴人才“订单式”培养计划专业只招收吉林省考生。
(1)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中,考生须要在录取期间签订协议,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方能办理录取手续。
考生选择定向就业地区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数高的考生优先选择定向就业地区。录取过程中,考生在签订协议或选择定向就业地区过程时,因考生放弃志愿被退档而导致某些专业、定向就业地区出现空缺,则从其他未录取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递补录取,额满为止。
(2)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中,录取期间不签订协议,报考即为接受定向就业协议所有条款,考生在入校报到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在填报该类专业志愿时,须慎重考虑。若考生填报了该专业志愿,则视为考生有意向并同意定向到该专业中所有的定向就业地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考生签订协议后,方可正式注册入学。
考生选择定向就业地区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数高的考生优先选择定向就业地区,艺术、体育类等特殊类型专业,按相应专业的录取原则确定考生签约顺序。
17.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等专项计划,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18.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若其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部分省份为联考),须参加省(区、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部分省份为联考)并获得合格资格。
19.报考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区、市)2026年高考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参加国家体育总局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和单独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并合格。
20.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阶段就读地点在吉林省教育学院。
21.小学英语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书画艺术、体育教育、早期教育等专科专业由北华大学师范分院培养,办学地点在北华大学师范分院。
22.高考改革省(区、市)的录取,按照该省(区、市)公布的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