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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更新:2023-5-4 14:46:33纠错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2023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普通类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艺术类美术教育专业、音乐教育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模式。体育类在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按照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专业志愿顺序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普通历史学科类按历史、语文、数学、外语排序择优录取;普通物理学科类按物理、数学、语文、外语排序择优录取。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艺术类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

我校艺术类美术教育专业、音乐教育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

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我校在辽宁省实行招生专业选考科目,具体要求按历史学科类列招生计划。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艺术类美术教育专业、音乐教育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模式。

美术教育专业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辽宁省规定最低控制分数,按省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历史学科类依次按专业课成绩、历史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

辽宁省如果有新的规定,按照省规定执行。

音乐教育专业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及音乐基础课、音乐学专业课均达到辽宁省规定最低控制分数,按省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历史学科类依次按专业课成绩、历史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我校按招生专业方式编制招生计划,如果考生取得音乐学专业多个“专门化”成绩,最终按考生加试“专门化”中的最高成绩作为专业课成绩列入综合分排队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辽宁省如果有新的规定,按照省规定执行。

7、社会体育(舞蹈健身)专业录取办法

考生文化课及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控制分数以上,然后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式: 文化课成绩/5+专业课成绩。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历史学科类依次按专业课成绩、历史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物理学科类依次按专业课成绩、物理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辽宁省如果有新的规定,按照省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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