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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城市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4 11:19:51纠错

沈阳城市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沈阳城市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学校2023年辽宁省普通类专业在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辽宁省艺术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以2019年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为准,执行各省有关文件规定。辽宁省2023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辽宁省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的文件精神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学校2023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执行省里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省里文件没有明确的,文史类(历史学科)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理工类(物理学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执行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的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

学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成绩合格,艺术类文化课达到录取控制线以上,符合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投档条件。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执行各省有关文件规定,省里文件没有明确的,美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投档录取。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依据考生志愿顺序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内蒙古普通类本科专业实行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9597888

网址:https://www.shenyangcu.edu.cn

7.艺术类招生提示

在辽宁省招生的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艺术与科技、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流行舞蹈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普通类专业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执行招生省份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如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与科技专业执行各省相关文件,考生需通过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按照音乐教育:美声钢琴、民声钢琴、流行(其他器乐),声乐演唱:流行、美声、民声方向招生。

流行舞蹈专业执行各省相关文件,考生需通过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按照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芭蕾舞、国标舞、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方向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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