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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4 11:16:04纠错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批次、投档录取模式及规则进行录取。

普通类: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我校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录取;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招生;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我校实行有序的院校志愿,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

体育类:体育教育专业,辽宁省在体育类本科批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体育类无外省招生计划。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对于采用“3+1+2”选考方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辽宁省2023年实行新高考改革,我校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有关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设置专业级差;非高考改革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2)艺术类考生须取得生源省级统(联)考专业合格证,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考试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2023年进档考生录取综合分数计算方式:河北省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广西壮族自治区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辽宁省按照(文化课×0.5+专业课)成绩录取;黑龙江省按照(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录取;内蒙古按照(文化课×0.4+专业课×0.6)成绩录取。山东省按照(文化课×0.3+专业课×0.7)成绩录取。

(3)体育类考生须参加辽宁省2023年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体育成绩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体育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成绩相同的考生:

普通类:

非高考改革省份文史类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工类专业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其中外语类专业按照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实行“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实行“3+1+2”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历史学科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历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物理学科专业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物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其中外语类历史学科专业按照外语、语文、数学、历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外语类物理学科专业按照外语、数学、语文、物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艺术类:

非高考改革省份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艺术文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理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不分文理)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历史学科按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物理学科按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不分文理)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体育类: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体育(历史类)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体育(物理类)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6.其他:日语专业学生入学后学校“零起点”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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