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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5 11:02:54纠错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 十 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招生主管部门、阳光高考平台、学校招生简章、学校官方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专业计划的分配按照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政策及要求科学、合理编报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为取得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同等学力及中职对口考生。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生相关部门监督体制,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除商务英语专业为英语语种外,其它专业语种不限。我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四条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两个专业考生录取后在睢县校区(地址:睢县城南开发区)培养学习

第十五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执行生源省市招生录取政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总分相同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录取到未完成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做退档处理。艺术类专业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百分制的文化课成绩50%+百分制的专业省统考成绩50%,计算公式为:文化成绩x0.067+专业成绩x0.167=考生综合分,按综合分排序投档进行录取。体育类仅在河南省招生,按照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即【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x100x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x100x50%】,计算公式为:投档排序成绩=文化成绩x0.067+专业成绩x0.333投档录取,若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对口升学按考生类别投档后分专业进行录取。报考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及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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