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周口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周口师范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学校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特别说明:
(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规定,患有下列疾病者,我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患有下列疾病者,我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工作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建议非英语、日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有关省(区、市)规定的排位(排序)方法排序,排位前者优先录取,若排位仍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分配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同一专业组内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全部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组内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专业成绩认可考生所在省(区、市)体育统考成绩,各生源省(区、市)按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生源省(区、市)规定的排位(排序)方法排序,排位前者优先录取,若排位仍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河南省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高考文化总成绩×3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150×750×70%,即: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0.3+专业省级统考成绩×3.5。
第十九条 我校今年继续招生培养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具体信息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相关通知,地方公费师范生在校培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公费师范生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涉及到体格检查的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
专业成绩认可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若各生源省(区、市)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相应专业在河南省的录取规则执行。
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依据“投档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有关省(区、市)规定的排位(排序)方法排序,排位前者优先录取,若排位仍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我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投档综合成绩计算规则
计算规则 | 专业 | 备注 |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7+专业省统考成绩×0.75 | 美术学 | |
视觉传达设计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
环境设计 | ||
环境设计 | 中外合作办学 | |
书法学 | ||
音乐学 | ||
舞蹈教育 | ||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6+专业省统考成绩×1 | 绘画 | |
动画 | ||
音乐表演 | ||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具体专业要求(如舞种,乐器种类等)按照《周口师范学院202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