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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新乡医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5-16 17:49:23我要纠错

2024新乡医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新乡医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下达计划执行。

第九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地区,同分考生按考生位次排序录取。考生位次排序办法按各省(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如未明确规定考生位次排序办法的地区,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条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即在填报我校志愿并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考生所报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我校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计划;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生源地区,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相应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等专项招生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我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考生入学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无加试要求。

第十五条 对国家和各省(区、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认可,对适用考生按实际投档成绩处理。

第十六条 为调节线上生源不平衡,减少退档数量,学校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0.5%的招生计划,并按规定报教育部和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十七条 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共同决策”的原则,在录取过程中,按照“除体检受限或不同意专业调剂外,考生进档不退”的原则,根据投档情况确定预留计划的使用数量。

第十八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及时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标签:新乡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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