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招考工作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工程,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兼顾“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一)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若生源地有省级相关专业统(联)考,专业成绩须达到2024年报考专业统(联)合格水平。若相关专业没有省级统(联)考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份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合格证。此外,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还应达到相应层次和专业类别的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内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50%+文化成绩×50%)。其他情况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三)山东省书法类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内考生报考我校书法类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专业成绩占40%,文化成绩占60%(计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40%+文化成绩×60%)。其他情况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四)山东省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内考生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类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其他情况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五)山东省音乐、舞蹈、表(导)演类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内考生报考我校音乐、舞蹈、表(导)演类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计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50%+文化成绩×50%)。其他情况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六)山东省非艺术专业录取规则:按考生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
(七)山东省外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不与当地政策相违背的情况下,生源地有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我校按专业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再相同时,按照高考语文、英语、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的科目顺序,按考生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其他情况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八)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以各省考试院公布的高考总成绩为排名依据,从高到低按专业计划依次录取。当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语文、英语、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的科目顺序,按考生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其他情况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第十五条 我校所有专业录取时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我校所有专业对考生高考时的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入校后涉及外语教学的一律使用英语授课。
第十七条 我校录取结果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院正式公布的名册为准。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核,对艺术类专业考生组织专业复试,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或专业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组织新生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档案退回原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