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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6-6-27 21:59:18我要纠错

2026年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学院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按分数清(即投档成绩从高到底)的原则安排考生录取专业。

第十二条 学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出现同分确定先后顺序的考生,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再按各省同分择优投档办法执行。当考生所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录取到目前尚有空余计划、已录取考生平均分最高的专业(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如平均分最高的剩余专业存在多个并列情况,则根据考生所报专业顺序的相似度进行确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学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四条 学院对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予以正常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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