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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更新:2024-3-15 9:10:51纠错

2024年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单独招生方案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我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的总体需求,选拔综合素质高、适合职业教育培养方式并热爱职业教育的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进入我校学习深造。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已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同时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 号)规定的免试条件,请考生本人于2024年3月20日前到学校招生就业处提交办理免试录取的相关材料。

考生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学生报到后学校将安排统一体检。

备注: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请其它外语语种考生慎报。

三、招生计划及志愿情况

1.高中生志愿:设置一个专业志愿;第一次录取后,学校将根据录取情况(在未录满的专业中)进行一次征集志愿的补充录取,征集志愿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志愿。

2.中职生志愿:每个专业(类)方向设置一个专业志愿及服从志愿。

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计划
学院
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学制

学费

标准
(元/年)

招生对象办学
地点
机械
工程学院
460101机械设计与制造35000高中生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
460201智能制造装备技术35000高中生
460601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35000高中生
460110智能焊接技术35000高中生
460104机械制造及自动化35000高中生
电气
工程学院
460306电气自动化技术35000高中生
430108供用电技术35000高中生
4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35000高中生
460305工业机器人技术35000高中生
460310工业互联网应用35000高中生
信息
工程学院
510102物联网应用技术35000高中生
510208虚拟现实技术应用35000高中生
5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35000高中生
510204数字媒体技术35000高中生
建筑
工程学院
440301建筑工程技术35000高中生
440501工程造价35000高中生
440304智能建造技术34800高中生
中德学院460113模具设计与制造35000高中生
460703汽车电子技术35000高中生、中职生
460303智能控制技术34800高中生
460702新能源汽车技术35000高中生、中职生
460119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35000高中生
460302智能机电技术35000高中生
工商
管理学院
530701电子商务35000高中生
530201金融服务与管理35000高中生
530205财富管理35000高中生
590301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35000高中生
旅游
艺术学院
540101旅游管理34800高中生
54010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34800高中生
540113休闲服务与管理35000高中生
550118摄影与摄像艺术35000高中生
550401文化创意与策划35000高中生
国际学院570202应用英语34800高中生
570202应用英语(跨境贸易)34800高中生
570203旅游英语34800高中生
软件学院510203软件技术39800高中生
510204数字媒体技术39800高中生
530302大数据与会计(电算化)39500高中生
530802现代物流管理39500高中生
460609无人机应用技术39800高中生、中职生
460306电气自动化技术39800高中生
460101机械设计与制造39800高中生、中职生
500606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39500高中生
500603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39800高中生
570102K学前教育(师范类)39800高中生
590302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39500高中生
540416中医康复技术39800高中生

四、报名办法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0日—4月7日

2.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沈阳职业技术学院(www.vtcsy.com)点击“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报名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二)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校按省招办规定时间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未通过审核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

(三)报名费及缴费办法

考生登录学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20元/生。逾期未缴费者学校将视其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资格。考生遇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考试的,需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结束前提出退费申请,其他情况不予退费。

五、准考证领取方式及时间

考生于4月11日-13日,登录学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步骤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命题

学校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50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及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学校将研究、参照《高中各科目》及《中职对口升学》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和范围,开展命题工作。

七、考试科目、考试形式、时间、地点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1.高中生:文化课测试(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思想政治、英语、计算机基础知识)。

2.中职生: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形式:笔试

(二)考试科目分值

1.高中生考试分值

笔试:文化课(语文、数学各150分)测试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思想政治、英语、计算机基础知识各50分)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2.中职生考试分值

笔试:文化素质(语文、数学各150分)测试满分30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三)考试时间

1.高中生

笔试:2024年4月13日

08:30-10:30  文化课测试

11:00-12:00  职业适应性测试

2.中职生

笔试:2024年4月13日

08:30-10:30 文化素质测试

11:00-12:00 职业技能测试

(四)考试地点

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

八、评卷工作

评卷工作在学校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领导下,聘请有关人员组成评卷组,实行集中封闭评卷。

九、录取时间及录取原则

1.录取时间: 2024年4月17 日(同时公布录取结果)。

征集志愿录取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学校将在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发布。

2.录取原则:录取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高中生录取:在录取控制线上,根据招生计划数,按专业志愿顺序(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以总成绩(文化课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当第一次录取生源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学校将向考生公布各专业剩余计划。未被录取的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学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在公布剩余计划的专业中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按专业志愿顺序(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中职生录取:在录取控制线上,根据招生计划数,按专业志愿顺序(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以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职业技能测试、数学、语文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我校单招考试不执行高考加分政策。

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办备案,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与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

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或调整专业,也不得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3+2”转段、五年一贯制。

十、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和方式

考试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登录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查询时间:2024年4月16日)

对考试过程中违规违纪的考生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十一、成绩的复核

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024年4月16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过期将不予受理。成绩复核只查卷面得分,不重新评卷。申请成绩复核联系电话:88252211

十二、录取备案时间

学院将按照省招办规定的备案时间于2024年 4月25日之前,办理预录取考生的录取相关手续。

十三、学费、住宿费等收缴及退费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按专业不同分别为4800元/年/生、5000元/年/生、9500元/年/生、9800元/年/生;按当时物价批文收取住宿费不超过12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要求,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按照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对全日制高职高专学生的资助政策,学校制定了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评审标准,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参评各级各类奖(助)学金。

(1)奖学金

A.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B.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C.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D.沈阳市政府奖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

E.学校设立的综合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300元/年、单项200元/年)(非贫困生)

(2)助学方式

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提出以下资助申请:

A.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年)

B.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

C.沈阳市政府助学金(1000元/年)

D.勤工助学

E.阳光基金

F.学费减免(符合条件学生享受相关费用减免政策)

十四、招生宣传渠道

招生咨询电话:024-88252211 024-88251995

宣传网址:http://www.vtcsy.edu.cn/

申诉举报电话:024—88252529

申诉举报邮箱:szy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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