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合肥科技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合肥科技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合肥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合肥科技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合肥市紫蓬山风景区森林大道
四、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五、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学制 | 合计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备注 | ||
面向普通高中 | 面向中职 | 退役军人 |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 3 | 20 | 10 | 10 | 0 | 11500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 | 80 | 20 | 60 | 0 | 125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80 | 20 | 60 | 0 | 12500 | |
工程造价 | 3 | 85 | 20 | 60 | 5 | 12500 | |
建设工程管理 | 3 | 80 | 20 | 60 | 0 | 12500 |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3 | 70 | 20 | 50 | 0 | 12500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 | 175 | 60 | 110 | 5 | 12500 |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3 | 125 | 30 | 90 | 5 | 125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120 | 30 | 90 | 0 | 12500 |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3 | 90 | 30 | 60 | 0 | 12500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 | 90 | 30 | 60 | 0 | 12500 |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3 | 90 | 30 | 60 | 0 | 1250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165 | 40 | 120 | 5 | 12500 | |
软件技术 | 3 | 115 | 25 | 90 | 0 | 12500 | |
数字媒体技术 | 3 | 120 | 40 | 80 | 0 | 12500 | |
大数据技术 | 3 | 110 | 30 | 80 | 0 | 12500 |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3 | 115 | 30 | 80 | 5 | 12500 | |
护理 | 3 | 168 | 33 | 130 | 5 | 12500 |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3 | 70 | 20 | 50 | 0 | 12500 |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3 | 100 | 30 | 70 | 0 | 11500 | |
大数据与会计 | 3 | 115 | 30 | 80 | 5 | 11500 | |
大数据与审计 | 3 | 60 | 20 | 40 | 0 | 11500 | |
市场营销 | 3 | 100 | 30 | 70 | 0 | 11500 | |
电子商务 | 3 | 130 | 30 | 100 | 0 | 11500 |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3 | 95 | 30 | 60 | 5 | 11500 | |
旅游管理 | 3 | 80 | 20 | 60 | 0 | 9500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3 | 70 | 20 | 50 | 0 | 9500 | |
艺术设计 | 3 | 90 | 30 | 60 | 0 | 13500 | |
环境艺术设计 | 3 | 90 | 30 | 60 | 0 | 13500 | |
文物修复与保护 | 3 | 20 | 10 | 10 | 0 | 11500 | |
学前教育 | 3 | 145 | 40 | 100 | 5 | 11500 | 师范 |
社会体育 | 3 | 80 | 30 | 45 | 5 | 11500 | |
运动健康指导 | 3 | 75 | 30 | 45 | 0 | 11500 | |
总计 | 3218 | 918 | 2250 | 50 |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六、志愿填报办法及时间
已报名参加安徽省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且文化素质测试达到安徽省合格线的考生,于2025年3月6日10:00至3月10日16: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志愿填报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省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1.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中职毕业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所填专业需在1个与自身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组”中。不得跨“专业组”填报专业,凡跨“专业组”填报专业的,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其“专业组”归属,如同时填报专业服从,“专业服从志愿”仅在同一个“专业组”内执行。具体专业组设置如下。
专业组 | 包含专业 |
专业组一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电子商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审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市场营销 |
专业组二 | 学前教育、文物修复与保护、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
专业组三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专业组四 | 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无人机应用技术 |
专业组五 | 护理、社会体育、运动健康指导、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七、入学测试办法
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社会人员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
(一)测试内容与方式1.文化素质测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填报退役军人专项计划的退役军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内容参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执行,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除中职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参加)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日常生活、学习中的开放性试题考查考生的职业倾向、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反应能力等五个方面。主要考查考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学院安排现场笔试,测试时间60分钟,总分400分,测试结束后集中阅卷评分。
3.职业技能考试(中职毕业生参加)
主要考核考生综合专业能力和岗位技能等,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两个模块,专业能力主要测试职业素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等基本素质,技术技能主要测试考生的合作与协调能力、语言理解与表达能力、基本技能等,技能测试以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划分为财经管理、机电工程、信息技术、人文艺术、健康护理5类进行,具体专业分类可参见我校后期公布的测试大纲。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两个模块采用合卷现场测试,测试总时长60分钟,总分400分。
4.报考退役军人专项计划的退役军人考生免文化素质测试,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军人考生,则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并须根据其高考报名时的“毕业类别”,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按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录取办法执行。
(二)测试时间
测试类别 | 测试时间 | 备注 |
文化素质测试 | 2025年2月23日上午9:00—11:30 | 省统考:考点设在各市、县(区),考场信息见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 |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 | 1.2025年3月15-16日 2.2025年3月28日 | 校考:测试办法和纪律规定等,具体要求以准考证上说明为准。 |
备注: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校考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1.校考需缴纳考试费6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3月15日和16日校考缴费时间截止3月14日13:30;3月28日校考缴费截止时间3月27日13:30,规定期限内未缴费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依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皖发改价费函〔2024〕363号(具体缴费方式请关注学院官网)。
2.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gkbm.ahzsks.cn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3.缴费完成后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现场测试。
(四)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1.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1)成绩查询:学校测试成绩由我院3月30日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学院官网查询。
(2)成绩复核:考生如对测试成绩有疑问,可于3月31日13:30前向学院招生办公室书面或电话(0551-62756988、62756999)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逾期不再受理。
(五)入学测试成绩
文化素质分数以省招生考试院文化素质统一考试成绩计算,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总分3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以学院试测评计分,总分400分。
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4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60%
如总成绩相同依次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客观题成绩、主观题成绩,文化素质成绩排序,高分录取。
八、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1.预录取规则:预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客观题成绩、主观题成绩,文化素质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递补预录取规则
预录取名单确定后,根据各专业预录取情况,按最多不超过总计划30%的比例确定递补预录取名单,递补预录取遵循与预录取相同的录取规则。
3.专项计划录取办法
退役军人专项计划预录取规则:报考退役军人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申报“退出部队现役考生”或“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并经省考试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直接参加校考职业适应性测试。录取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军人考生,则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并按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录取办法执行。退役军人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4.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资格审核、考核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可予以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和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2024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免试申请表》(学校官网下载),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于3月12日前提交至我院招生办公室用于资格审核,具体流程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fstu.cn)。
(二)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5年4月1日,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以及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
2.预录取考生录取确认:预录取考生须在2025年4月8-11日登录网站gkbm.ahzsks.cn进行录取确认。
3.递补预录取考生录取确认:预录取考生网上录取确认结束后,省考试院汇总并统一公布未完成计划且接受递补录取考生院校信息,如预录取考生网上确认后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100%完成,则不参加递补录取确认。递补预录取名单中的考生须在2025年4月14-15日登录网站gkbm.ahzsks.cn进行递补录取确认。(注意:已取得预录取资格并主动放弃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递补录取;已被我校或其它学校预录取的考生,不论其是否确认录取,都无法参加递补录取确认)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已被预录取(含递补预录取)但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九、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按照省价格部门及省教育厅备案的标准执行。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
(五)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合肥科技职业学院。
十、其他须知:
(一)www.hfstu.cn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考生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分类考试招生期间,我校可能通过短信平台发布提示,请确保报名填报的手机畅通。
(三)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本校将依法追究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2756650,省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五)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六)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合肥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51-62756988、62756999。
(二)学校网址:www.hfst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