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大学生必备网!
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高职单招>贵州财经职业学院

2025年贵州财经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2025-2-25 17:23:0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年贵州财经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贵州财经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贵州财经职业学院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财经职业学院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财经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云站路50号

学校情况简介:学院位于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云站路50号,占地面积549亩,目前,已完成14.7万平方米的建设,投入2032万元建设了智慧校园及校园安防系统等信息化项目。

学院坚持“小而精、专而特”的办学思路,现有招生专业16个,构建以数字财经专业群为主体、智慧商贸专业群为骨干,财政金融系、统计与信息系、人文艺术系三系专业为支撑的“一主体一骨干三融合”专业(群)架构,获省级及以上奖项470余项(其中,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1项、铜奖1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1项、三等奖5项)。是贵州职业教育服务现代商贸、会展服务两个产业链专业建设的牵头院校,年承接财政类等各类培训近5000人次。学院拥有馆藏纸质图书18.99万册、数字图书资源13.67万册。

现有专任教师282人,副高及以上职称37人,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126人,双师素质187人;有“名师工作室”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

学院先后与华为、京东、浪潮等一批行业头部企业共建8个产业学院;与用友、美团、普华永道、顺丰、航信等20余家行业企业共建9个企业实践共享平台、12门课程数字化教学资源库、4个赛训融合资源库;投入1.5亿元,建成了智能财务共享中心、财经文化体验馆、新商科智慧学习工场、黔匠工坊等50个校内实训基地,实训工位数3000余个。现有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基地项目1个、省级精品课程2个、省级示范专业1个、省级数字化校园项目1个,获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1项。

学院本着“以德修身、以技立业、服务基层”的办学理念和“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坚持“明德至善·诚信至上”的校训,秉承“家国情怀·担当奉献”的新时代学院精神,树牢“贵”字大理念,擦亮“财”字金招牌,做实“职”字新类型,心系财政、感恩奋进,致力为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讲政治、守诚信、精技能、记乡愁”的基层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副院长、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教务部门负责人、招生就业部门负责人、系部负责人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全面处理在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纪检领导小组,实行事前备案制,事前防控,招生监督,事后巡查的招生监督工作流程。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5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2025年贵州财经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高中类:满足我省报名条件;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2023届及以往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2024届、2025届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须完成10门课程考试,每个科目须达到合格。

(二)中职类:满足我省报名条件;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

(三)专项类:满足我省报名条件的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报考我院“专项类”考生须按照贵州省考试院规定的报名类型到我院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待定),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退役军人: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退出现役证》、我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2、农民工: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我省户口簿或我省居住证明、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清单、社区居住证明等)。3、下岗失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我省户口簿、失业登记证明等。4、企业员工: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我省户口簿或我省居住证明、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清单、银行工资流水等)。5、高素质农民: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我省户口簿、参加我省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6、基层农技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我省户口簿、所在单位证明。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志愿填报时间:

志愿填报时间:2025年3月10日9:00至3月14日18:00

(二)志愿填报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专业志愿(最多六个专业志愿)。

1.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4〕32号)文件执行。

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为2025年1月7日00:00至10日24:00,报名地点为考生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

第九条 考试时间(暂定)及内容:

(一)“高中类”考生

符合报考条件和我院要求的“高中类”考生不组织文化考试,但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和职业倾向。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面试)时间为2025年3月23日09:00—16:00,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中职类”考生

符合报考条件的“中职类”考生须参加省级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1日9:00—11:30)和我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依据,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专业综合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重点考察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的掌握能力。

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09:00—17:00,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专项类”考生(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专项类”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成绩按满分100 分计算。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面试)时间:2025年3月23日09:00—16:00,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凡填报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都需要参加舞蹈表演专业测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

按照考试最终成绩及专业报考要求,在学校分类招生专业计划中,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以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果某专业计划未录满,可在未达到所填专业录取要求的志愿服从调剂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达到所填专业录取要求的不服从调剂考生将不予录取。

(二)录取分数

1.“高中类”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其中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2/3÷11”,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10”,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文化素质成绩占4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占60%。

2.“中职类”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占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换算公式为:《文化综合》考试卷面成绩÷3。

3.“专项类”考生:录取成绩满分100分,以“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为依据。

4.“高中类”考生没有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中职类”考生(中高职贯通培养考生和享受录取免试政策考生除外)没有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专项类”考生(享受录取免试政策考生除外)没有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一律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社会考生由乡镇、街道服务中心),根据考生本人的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2.考生评价的标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品行端正;努力学习,身心健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评价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以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身体检查

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均须参照高考体检标准自行前往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省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六)对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我院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5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奖学金情况:

1.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生;

3.筑梦奖学金:4000元/年·生;

4.学院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年·生、二等奖1500元/年·生、三等奖1000元/年·生;特别奖学金500元/年·生。

第十四条 助学金情况:根据国家政策,可申请相应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2500-5000元/年·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3700元/年·生;

2.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其中高职(专科)资助标准为:专项助学金1000 元/生/年,免(补助)学费3500 元/生/年;

3.校内困难补助:校内困难补助是在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主渠道无法及时资助的情况下,临时困难补助3000元/生/年,特别困难补助5000元/生/年;

4.国家助学贷款:最高不超过 20000元/年·生;

5.贵州省大学生入伍奖励金:专科毕业生6000元,在校生5000元,高校新生4000元。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贵州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851—86807971

中职生招生咨询群:1014498774

高中生招生咨询群:1015822469

学校详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云站路50号。

邮编:55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