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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招计划

更新:2023-3-15 9:02:12我要纠错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招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招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培养类型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学费(元/年)
食品质量与安全490102单招全日制3504200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490104单招全日制3504200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590302单招全日制3503700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录取原则: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录取工作

第二十三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退役士兵优先录取,退役士兵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在职业技能考试总排名200名以内的予以录取;技能拔尖人才与退役士兵录取后,剩余计划按第二十四条规则开展录取。

第二十四条 采取“专业优先”的方式录取。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按分数排名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多人分数并列的,依次按考生文化素质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录取程序:拟录取考生名单及考生成绩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如无疑议,将拟录取名单上传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http://www.lhmc.edu.cn)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0395-2924139、2124491进行查询。

第二十六条 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医学类专业无色弱、色盲。考生均应参加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高考体检,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七条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待遇。凡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二十八条 建立招生录取工作备案备查制度。考试材料(含考试音视频资料和纸质试卷)、录取材料等资料保存三年以备复查。

第二十九条 设立招生监督电话。学校纪委办负责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申诉和举报。严禁虚假宣传、有偿招生、未批先招、超计划招生、买卖生源、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坚决防止考生替考等舞弊行为,维护单招考试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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