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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更新:2023-2-20 16:18:51我要纠错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2023年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2023年综合评价专科招生计划一览表

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为艺术设计和社会体育2个专业。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共计为150人。

代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

备注

01

550101

艺术设计

50

艺术设计类,学费8000元/年

02

570301

社会体育

100

体育类, 学费4500元/年

合计

150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的规定,报考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为已经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无违纪违法行为,无在校纪律处分,身心健康,思想品德和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为合格。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统考成绩过专科合格分数线。报考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过合格分数线或者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证、高水平运动员证,且《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全部及格。各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我校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三条 测试办法及内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山东省招考院规定的时间登录山东省招考院招生平台选报我校和填报专业志愿。考生最多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设置服从调剂志愿。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通过学校网站公布素质测试具体时间。素质测试采取网上面试的方法,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职业适应性以及心理状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素质测试,否则不予录取。面试详情见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以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综合评价总分的60%,由学校组织评委组赋分)和我校面试成绩(占综合评价总分的40%)生成综合评价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评价成绩总分相同时按我校面试成绩排序),根据计划总数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时,因取整和考虑考生不服从调剂等原因会低于实际录取分数线

第十五条 专业计划调整原则:综合评价招生的各专业,在各自总的招生计划(普通高考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数不变的前提下,根据考生报考数量进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计划数的调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如有剩余转入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综合评价招生首先录取考生的第一志愿,在专业招生计划已满的情形下,采取按照考生综合评价成绩总分排序,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调整到有空额的专业。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数小于或等于专业招生计划数时,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数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时,对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在前1:1之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剩余考生根据综合评价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向其他有缺额的专业递补录取。当考生综合评价成绩总分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综合评价成绩总分随机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还未完成的专业,录满为止。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校官方网站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查询。被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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