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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表演(时装表演艺术)专业)

更新:2023-6-7 11:03:59我要纠错

2023年浙江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表演(时装表演艺术)专业)

2023年浙江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表演(时装表演艺术)专业)已经公布,主要包含院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表演(时装表演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教育部院校代码:10338

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高校

◆ 具有126年办学历史的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 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 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免试推荐权

◆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 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 教育部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 首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一、招生计划

表演(时装表演艺术)2023年招生计划50人

二、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3.具有一定的形体条件和表演基础,身体健康。年龄超过22周岁(2001年9月1日前出生)的考生谨慎报考;

4.符合时装模特基本条件和素质,女性身高未达到1.65米、男性身高未达到1.82米的考生谨慎报考;

5.招生范围:

招生专业

招生省份范围

性别要求

学费(元/学年)

备注

表演(时装表演艺术)

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黑龙江省、山西省、辽宁省。

男女生均可报考

10350

山东省、河北省、湖南省、湖北省考生使用服装表演专业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

河南省、黑龙江省、山西省、辽宁省、浙江省考生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二)报考要求

1.符合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表演(时装表演艺术)本科招生省份范围;

2.请考生自行了解并遵守本省(市、区)有关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政策。

(三)专业校考

1.考试科目

总分100分(保留2位小数): ①形体测量(30%)②形体观察(30%)③台步展示(30%)(女生须自备高跟鞋和不带裙边的纯色分体泳装,男生须自备纯色泳装)④才艺表演(10%)(须从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中自选一项,自备服饰、音乐U盘)。

2.考试形式

①初试:网络远程考试

初试报名缴费时间:2023年1月1日9:00-2023年1月7日16:00

初试考试时间:2023年1月9日9:00-2023年1月15日16:00

报名费:160元

报名及考试有关操作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zstu.edu.cn。初试成绩仅作为选拔复试资格使用,不计入专业校考复试成绩。

提醒:浙江省内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注册报名,报名考生的时装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视作我校初试成绩,不需再次参加我校初试。

②复试:现场考试,考试地点:浙江理工大学(浙江杭州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复试报名缴费时间:2023年2月25日9:00—2023年3月2日16:00(逾期未报名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复试时间:2023年3月上旬(视疫情情况调整)

报名费:160元

复试当天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艺术报考证复印件,4张7寸泳装彩照(含全身正面、侧面、背面及头部正面特写各一张,照片背面请用马克笔清晰写考生姓名、联系电话和准考证号)。

(四)录取原则

1.遵照2023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根据我校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录取。

2.我校表演(时装表演艺术)专业录取时不分科类或选考科目同时排队,各省(市、区)招办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3.山东省、河北省、湖南省、湖北省考生:认可湖北省、湖南省服装表演专业统考成绩,认可山东省、河北省服装表演专业联考成绩。以上省份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

河南省、黑龙江省、山西省、辽宁省、浙江省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录取。

4.录取规则:原则上文化成绩需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生源省份组织省级专业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且取得统考合格证,并符合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招生规定。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校考省份我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等,则高考文化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如高考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统考或联考省份按照各省的投档规则执行,如无明确投档规则,则按我校校考投档规则执行。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三、附则

(一)考生考试期间费用自理。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专业复试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费、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收取,按年度实际修读学分情况结算。

(四)此招生简章同时在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

(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要求,学校保留适时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并及时公告调整方案。

上述内容如与教育部或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省级招生政策为准。

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zstu.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zstu.edu.cn

咨询电话:0571-86843333(招生办)

官方微信: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zstu2013)

E-mail:zsb@z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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