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海口旅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海口旅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工作机制,实施“阳光工程”,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设男女比例要求。
第十六条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没有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出现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时,则依据考生所在生源省同分排位的高低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没有进行同分排位的,则分别依照语、数、外分数高低择优录取。实行3+3或者3+1+2高考模式的省份,不设考试科目要求,即选考任何科目均可报考我校任意专业。艺术类专业投档时考生的文化课程及术科分的权重计算比例按各招生生源省份要求执行。没有要求的省份录取时对投档考生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如文化课分数相同则按语、数、外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根据各地生源情况,经生源省招生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份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
第十八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有关省(市、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九条 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调剂:未进入所填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调剂专业时原则上注重考生原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的相近性和兼顾专业相关单科成绩。
第二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 退档原则: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可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思想品德考核:在考生报名登记表或省级招办另设的专门附加表中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通过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也可登录海口旅游职业学院网站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