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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6-13 19:16:47我要纠错

2024年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烟台黄金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烟台黄金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57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滨海新区金海大道996号

第六条  学校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了由学校领导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24年学校将根据国家建设及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的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制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审核批准。招生类别及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官网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九条  招生对象

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对象为参加2024年高考且成绩达到各省(区)相应批次录取线的考生;

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招生对象为山东省参加2024年春季高考且对应我校投放的春考大类,成绩达到我省相应批次录取线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录取原则

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志愿、投档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

艺术类专业遵循进档考生志愿,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体育类专业遵循进档考生志愿,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山东省内春季高考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技能成绩高的考生。

(2)专业特殊要求:矿山智能开采技术、通风技术与安全管理两个专业须井下作业,比较适合男生,建议女生慎报。其他专业不作特殊要求。

(3)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且对外语听力部分成绩不作要求。

(4)选考科目要求:报考各专业不设选考科目。

(5)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6)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

第六章  收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一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入学学生进行严格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类别

学校名称:烟台黄金职业学院

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信网可查询)

第十五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文件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烟台黄金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滨海新区金海大道996号 邮编:265401

咨询电话:0535-8307991

传真:0535-8307960

学校官网网址:https://www.ytgc.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xb.ytgc.edu.cn/

乘车路线:招远汽车站转乘201招辛快线(直达)公交车到烟台黄金职业学院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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