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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5-28 10:24:18我要纠错

2024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英文名称:Liaoning Petrochemical University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125.88862万平方米(约合1887.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2平方米;生师比17.9;专任教师1029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4.5%;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9.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7971.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8417.8元;图156.2万册,生均图书75.8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3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设置2人间、4人间,以4人间为主体。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数量和生源质量等因素,经学校招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专业分布向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倾斜。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石油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三分之一课程全英文授课,非英语语种慎报;其他专业不限制语种。

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高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  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高考综合

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备 注
1        020301K金融学43-6年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5200
2        04020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43-6年体育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教育学4800
3        050201英语43-6年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文学4800
4        050202俄语43-6年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文学4800
5        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理学5200
6        070202应用物理学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理学5200
7        070302应用化学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8        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9        080203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10      080206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11      080206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卓越计划班
12      080301测控技术与仪器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13      080403材料化学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14      080405金属材料工程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15      080407高分子材料与工程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16      080407高分子材料与工程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卓越计划班
17      080408复合材料与工程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18      080501能源与动力工程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19      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20      080703通信工程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21      080801自动化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22      080801自动化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卓越计划班
23      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24      080902软件工程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25      081001土木工程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26      081003给排水科学与工程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27      081005T城市地下空间工程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28      081301化学工程与工艺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29      081301化学工程与工艺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卓越计划班
30      080601H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35000中外合作办学
31      081304T能源化学工程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32      081306T化工安全工程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33      081501采矿工程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34      081502石油工程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35      081504油气储运工程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36      081504油气储运工程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卓越计划班
37      082502环境工程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38      082901安全工程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39      120103工程管理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40      120201K工商管理43-6年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5200
41      120203K会计学43-6年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5200
42      120601物流管理43-6年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5200
43      130310动画43-6年艺术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10000
44      130504产品设计43-6年艺术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10000
45      080213T智能制造工程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46      080803T机器人工程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47      081506T海洋油气工程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48      120108T大数据管理与应用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管理学5200
49      080717T人工智能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50      082504环境生态工程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51      081308T精细化工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5200
52      120703T质量管理工程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管理学5200
53      081502H石油工程4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35000中外合作办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最高标准为1200 元/学年•人。按实际入住房间标准收取。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按照辽教发[2006]76 号文件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国家奖学金:中央政府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8000元,颁发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2)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8000元,颁发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3)中国石油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6000元。

(4)勤奋奖学金:学校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学金为每人1500元,二等奖学金为每人1000元。

(5)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5000元,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6)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大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助学金额度为一等每人4400元,二等每人2750元。

(7)社会奖学金:由政府、学校以外的社会各界面向在校大学生在高校设立的奖学金。包括王涛英才奖学金、金凯化工奖学金、新宙邦奖学金、粤港澳海南校友英才奖学金。

(8)社会助学金:由政府、学校以外的社会各界捐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助学金。包括新宙邦助学金、金凯化工定向助学金。

(9)国家助学贷款:具体事宜请咨询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10)勤工助学: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在籍学生提供若干勤工助学岗位,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同时获得一定实践经验

(11)临时困难补助: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发放。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俄罗斯乌法国立石油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俄罗斯乌赫塔国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石油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下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4年,在本校同批次录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调入其它专业。达到我校毕业要求者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其中与俄罗斯乌法国立石油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生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在符合俄罗斯乌法国立石油技术大学入学条件前提下,自愿申请办理在第三学年赴俄罗斯乌法国立石油技术大学学习(2+1+1)。符合该校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俄罗斯乌法国立石油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达到我校毕业要求者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与俄罗斯乌赫塔国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石油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达到我校毕业要求者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大于等于90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石油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以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辽宁省2024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高校(专业)须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学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高考总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总成绩等因素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考生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物理类、历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

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若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2)艺术类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形成的综合成绩,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若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未明确要求的,我校规定如下: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若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3)体育类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若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未明确要求的,我校规定如下: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若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4)少数民族预科班

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录取时不分专业,完成预科阶段学习后,学校根据预科阶段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情况分配专业。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同分排序规则参照普通类执行。

(5)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2024年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按照辽宁省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6)违规考生处理

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国家、省招生政策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网址:http://www.lnpu.edu.cn;

电话:024-56865000;

传真:024-56865007;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

邮编:11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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