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河南体育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河南体育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为重要参考,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填报我校志愿并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我校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2.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第十五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师范)专业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与办法。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生源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各省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占10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100%。(如河南省综合成绩为专业省级统考成绩÷150×750×100%,即:综合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5。)各省可能因四舍五入顺序和精度造成计算结果偏差,最终以各省办法为准。
2.体育旅游专业: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与办法。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生源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各省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占10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100%,即: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1,各省可能因四舍五入顺序和精度造成计算结果偏差,最终以各省办法为准。
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舞蹈表演专业:本校舞蹈表演(中国舞)专业只招收中国舞考生,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专业只招收国际标准舞考生。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与办法。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生源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各省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50%,各省可能因四舍五入顺序和精度造成计算结果偏差,最终以各省办法为准。
第十七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并在投档和专业录取中予以承认。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九条 对于并列分的处理办法,我校在录取时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投档规则择优录取考生。若考生同分排序成绩仍旧相同的,则按照下列规则进行录取。
1.普通类。当考生同分排序成绩仍旧相同时,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体育类、艺术类。当考生同分排序成绩仍旧相同时,则依次按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二十一条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不符合身高条件的考生请勿报考,如因隐瞒报考并进档,一律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除英语专业外,学校其他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