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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沧州航空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6-6-29 19:32:23我要纠错

2026年沧州航空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沧州航空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录取规则

第一条执行河北省考试院投档规定,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条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录取时,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而招生计划还存在未满专业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第三条所有专业均不限考生性别,文理兼收。

第四条录取考生体检及专业招生要求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第五条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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