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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8-22 16:14:51纠错

开封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开封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如下:

1.专科普通批,严格按照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实施。学校实行“专业清”的的录取原则,考生志愿优先,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成绩并列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对于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剂录取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生源地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4.各专业招生均不限考生外语语种。各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5.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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