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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16:14:00纠错

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一)江苏省艺术类录取规则

1.音乐类专业使用江苏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江苏省音乐统考专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使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专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择优录取;

3.影视类专业使用江苏省编导专业统考成绩,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编导统考专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择优录取;

4.体育类专业使用江苏省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体育统考专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投档分择优录取;

5.非统考专业,对文化分达到江苏省专科批次省控线的艺术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外省录取规则

1.外省(市)艺术类有统考成绩的专业,认可其省内统考成绩;未组织统考的专业,我院认可本科院校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类别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测试合格证。

2.艺体类、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执行各有关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

(三)同分录取规则

对各省(市)进档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依据投档分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遵循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录取。当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学校依据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如仍相同,艺术类考生再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新高考改革省份则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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