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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昌吉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更新:2024-3-27 17:55:54纠错

2024昌吉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昌吉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录取

(一)复试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方面有重大问题。

2.复试中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

3.复试科目成绩不合格。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

5.考生身份不能确认。

(二)总成绩核算方式

初试成绩总分为500分(含政策加分),复试成绩总分300分(综合素质面试和两门专业课各100分)。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40%。录取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初试总分÷5)×60% +(复试总分÷3)×40%。

(三)总成绩排名方式

各招生学院在复试结束后,须将考生的复试成绩汇总至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分专业核算考生总成绩和排名报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原则上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

经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正常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未经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体检

学校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制定体检内容及要求。

考生需在拟录取公示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供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其他方面要求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发现有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标签:昌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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