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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更新:2024-3-25 16:30:41纠错

2024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录取

(一)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60%+复试成绩×4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别按专业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批次录取。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按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进行排名。

2.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复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科目一、初试科目二、初试科目三、初试科目四从高到低排序,直至区分出名次。若仍无法区分名次,可再次对考生重新复试。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

2.学院拟录取人数(含推免研究生)不得超过学院总招生计划数。学院内部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的,须提交说明至研究生处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3.任一复试科目(外语听说能力测评、综合能力考核、专业课考核、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或总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任何一门)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者不予录取;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国家招生录取规定的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4.对拟录取调剂考生,我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并撤回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受待录取后,原则上不再解锁。

5.研究生处审核汇总本年度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6.公示结束后,研究生处将拟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检后形成最终录取名单。

(四)其它

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就业,被录取前学院应充分告知相关管理规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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