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总成绩及录取原则
(一)各培养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复试录取办法、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即: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分值+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分值+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分值)×40%(旅游管理专业硕士除外)。各培养单位可根据专业特点调整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比例,须提前交研究生院,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核批准后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三)旅游管理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即: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分值+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分值+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分值+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分值)×40%。
(四)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院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五)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5.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6.跨专业考生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7.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8.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9.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10.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合同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复试各项考核测试的合格标准,以单项成绩总分的60%及以上计算。
(七)各培养单位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待学校和上级招生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
(八)录取结果预计于5月上旬之前在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院网站首页公布录取结果(公示期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