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录取相关规定
(一)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政治素质及思想品德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无论综合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根据实际情况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可做微调。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且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若体检不合格,取消拟录取资格,依序递补排名在后的合格考生。
若有追加计划或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可由各学院根据录取规则递补录取。递补拟录取时,已被他校拟录取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向下依序递补。
(二)录取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1.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
录取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2.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录取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在计算综合成绩时,跨门类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根据调入专业与初试专业的国家一区分数线分差进行加权折算(要求符合我校复试线的跨门类调剂除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单列,不参与非专项计划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时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志愿考生分别单列排序,并按录取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复试成绩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四)在录取过程中应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及科研及创作能力。
(五)研究生部将各学院拟录取名单与招生计划核定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然后在学校研究生部网页及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10天)。
(六) 研究生部将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已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上传教育部远程录检,同时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签章后,再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