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录取与公示
1.复试成绩为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合格要求:非国家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及单项成绩均达到满分的60%;国家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总成绩达到满分6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公式:
(1)初试总成绩为500分的学科(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初试总成绩为300分的学科(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3×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录取优先顺序为:第一志愿考生优先级大于调剂考生。同一优先级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一成绩、外国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平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复试总成绩及单项成绩均须达到满分的60%,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5.在复试、录取阶段,各学院将提前在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相关安排,学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6.体检统一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根据《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近30天内二级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提交至拟录取学院,由我校医院统一鉴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拟录取公示后,考生须将《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由考生档案或学习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拟录取学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入学。
8.档案与派遣: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将个人档案调入学院;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合同)书(强军计划除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录取为定向。
9.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并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10.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