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北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湖北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专业知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综合素质、政治理论及加试科目,每项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总评成绩=100×6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40%×复试综合成绩(复试分项成绩1×权重+复试分项成绩2×权重+复试分项成绩3×权重),各项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组长审签并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
1.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复试成绩及格、加试成绩及格(需加试的考生)的前提下,按照招生计划和总评成绩择优录取。
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2.认真核对拟录取名单的各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1)资格审核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复试单科成绩不及格;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
(5)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
(6)定向就业考生未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4.非定向就业考生按要求转档案到湖北大学研究生院。定向就业生须于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5.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